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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网数据备份管理办法

发布日期:2014-04-21  作者: 来源:

为加强校园网各类信息系统数据安全规范数据备份工作,避免因硬件故障、病毒、黑客破坏、误操作等造成数据失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条 校园网信息系统包括公共信息系统、业务系统、各类网站等三类,其数据备份工作由网教中心与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进行。

第二条 网教中心是校园网数据安全的管理部门负责校园网数据备份设施、系统建设,负责公共信息系统、数字校园核心数据库、网站数据库等的备份工作,指导、协助职能部门做好相关数据备份工作。

第四条 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所建业务系统、网站程序的数据备份

第五条  数字校园核心业务系统部门,因人员或设备困难需要网教中心协助做备份工作的,须书面申请。可在网教中心页面下载《XX系统数据备份委托申请》,填写系统有关信息和备份需求,经办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交网教中心安排实施。

    条 数据备份的内容应包括操作系统、应用软件、系统数据和业务数据等。操作系统与应用软件应保留最新版本备份,系统数据与业务数据应定期备份,保证备份内容完整,可再现系统运行环境 

第七条 系统数据与业务数据的备份方式、周期和保留时间,应根据应用系统和数据的重要程度容量有效利用周期确定。一般应每周完全备份一次,每天增量备份,至少保存最近二周的完全备份文件;

第八条 计算机或设备进行软件安装、系统升级或更改配置,应进行系统数据、设备参数的完全备份备份资料保存三个月以上,以备原系统数据查询

第九条 数据备份应有明确标识,如卷名、运行环境、备份人等,便于查阅和恢复使用。

第十条 数据备份至少应保留两份拷贝,一份在计算机或存储设备上,以保证数据的正常快速恢复和数据查询,另一份硬盘、光盘、磁带等存储介质,与原系统运行环境物理隔离,存放在无磁性、辐射的安全环境。

十一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备份数据,严防丢失、损坏,其他人员需要调阅、借用必须经系统所属部门领导批准,并做好借用登记。

十二本办法由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第十三条 附录:

一、 数据备份方式一般有四种,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合选用。

1.完全备份:对备份的内容进行整体备份

2.增量备份:仅备份相对于上一次备份后新增加和修改过的数据

3.差分备份:仅备份相对于上一次完全备份之后新增加和修改过的数据

4.按需备份仅备份应用系统需要的部分数据。

二、 数据备份标识应详细记录备份数据信息包括:卷名、运行环境、备份人。

卷名命名规则:由“应用系统名称—(数据类型+备份方式+存储介质)—备份时间—序号”四部分组成各参数含义见下表。

应用系统名称  

数据类型  

备份方式  

存储介质  

备份时间  

序 号  

   

ABC  

0  操作系统

1  应用软件

2  应用数据

3  其它

0  完全备份

 增量备份

 差分备份

 按需备份

 其它

0  硬盘

 光盘

2  磁带

 其它

   

YYYYMMDD  

年 月 日  

   

XXX  

例如:办公自动化—221—20101011—001表示所备份的资料是: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用数据差分备份、存在光盘上,备份时间20101011日,序号001。

运行环境:操作系统名称、版本号,数据库名称、版本号等。

备份人备份人姓名及所在单位。

 

 

附 件:XX系统数据备份委托申请表
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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