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

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

来源:办发[2007]61号 | 作者:办发[2007]61号 | 发布日期:2007-07-02 | 阅读次数:
各学院(系、所),机关各处室,各直属单位:

  随着我校校园网建设和应用的发展,校园网信息越来越丰富,用户量和访问量越来越多,网络信息安全成为校园网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。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网信息安全管理工作,规范信息上网行为,保障校园网的健康运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加强校园网信息安全管理。我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,党委校长办公室作为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,负责校园网信息安全工作的管理、组织和监督,宣传部负责对学校各级网站(网页)及与学校密切相关的非校园网信息的监管,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及接入网站(网页)的登记、备案,各单位负责所建网站(页)的信息安全。
  二、完善各二级网站(页)信息安全管理。各单位建立的部门网站、主题网站等,按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均须明确一名领导负责网站建设和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工作。同时,还需学院确定办公室主任和一名工作人员,处室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网管员,做好本单位网站建设和信息安全管理等日常工作。
  三、实行校内二级网站登记备案与终止注销制度。各单位建立网站(页)必须经党委校长办公室审定同意,填写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二级网站申请表》和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二级网站协议书》(网络中心网站提供下载),由网络中心登记备案。网站(网页)在终止使用时,主办单位应及时备份、归档网站资料,分别报党委校长办公室和网络中心注销域名,撤销相关链接。
  四、严格网站信息发布审签制度。校园网内任何网站(页)发布信息,均须符合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发布。进行信息发布时,主管领导应根据内容确定公开范围和浏览权限,分互联网、校园网以及特定对象等层次公布。
  五、规范校内网站交互性栏目管理。除校园网“校园BBS”外,校内各二级网站原则上不得开设“论坛”、“BBS”等交互性留言类栏目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开设的,需报请党委校长办公室审批并经宣传部登记、备案后设立,并安排专人管理。提倡部门网站开设“院(处)长”信箱,通过“留言版”形式进行交流。
  六、加强网站(页)帐号和密码管理。各单位网管员要妥善管理本单位网站的FTP帐号、密码以及后台管理的帐号、密码,并进行经常性变更。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本单位帐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,应立即报网络中心进行强行封闭,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 

                     校长办公室
               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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