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
机关党委发[2012]13号
各党支部:
根据学校《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》(校党发〔2012〕43号)要求,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掀起学习热潮,决定在机关职工、党员中开展“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有奖知识竞赛”活动。现就相关事项安排如下:
一、 竞赛范围:机关全体职工。
二、 竞赛内容
知识竞赛以党的十八大报告、《中国共产党章程(修正案)》为主要内容,试卷共分为两部分:十八大报告设置60道试题(全体职工完成),中国共产党章程(修订案)设置40道试题(党员完成)。资料参考学校编发的《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资料汇编》。
三、 竞赛方式
竞赛采用试卷问答的方式进行,设置100道试题,每题1分,共100分。
四、 奖项设置
根据试卷完成情况,以支部为单位抽奖。
五、 时间安排
1.2012年12月25日至26日,各支部按照职工人数领取试卷;
2.2012年12月27日至2013年元月15日,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,组织职工(党员)完成知识竞赛试题,2013年元月15日前将答卷交机关党委办公室;
3.2013年3月,组织评阅,抽奖表彰。
五、相关要求
1.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重大意义,组织职工参加知识竞赛。
2.要通过知识竞赛活动,系统掌握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的主要内容,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实质。
3.各部门要将学习活动和部门实际工作联系起来,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。
机关党委
2012年12月25日
附件:十八大知识竞赛问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