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置(挂)牌、墙牌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
2012年4月27日
发布日期:2012-04-27 作者: 来源:
机关各处(室)、直(附)属单位:
为了更快更好地完成置(挂)牌、墙牌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置(挂)牌、墙牌的制作和内容
(1)置(挂)牌、墙牌由机关党委统一制作。
(2)墙牌内容:墙牌内容是机关工作守则,由机关作风建设办提供。
(3)置(挂)牌的内容由各部门提供。共有5项,分别是部门名称、姓名、职务或岗位、工作职责(8—15个字)、服务标牌类型。(见附件)
(4)置(挂)牌的照片问题。
照片要求是1寸或2寸正面照电子版,要清晰,由部门统一收集,放在一个文件夹中。照片用本人姓名命名。
二、规格
墙牌:60㎝×90㎝ 置牌:20㎝×10㎝
贴牌:20㎝×10㎝ 挂牌:根据部门需要确定
三、置(挂)牌初做成后,机关党委将电子版发送到各部门校对相关信息,并及时反馈到机关党委。
四、时间安排
(1)5月15日前,各部门提供置(挂)牌内容。
(2)5月25日前,完成制作置(挂)牌,墙牌安装等工作。墙牌由制作公司统一安装。
(3)5月30日前,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检查;6月初,校领导、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检查。
五、有关要求
(1)置(挂)牌是方便师生办事,接受师生监督的重要标识。置牌必须放在醒目位置上;挂牌上班期间必须佩戴,并明示挂牌内容。要经常保持置(挂)牌干净卫生。
(2)墙牌必须挂在办公室恰当位置,要醒目,要与办公室环境相协调。
(3)各部门负责人带头置(挂)牌上岗,经常检查监督本部门职工置(挂)牌上岗情况,确保置(挂)牌上岗持之以恒的坚持下去。
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(代)
2012年4月27日
附件:工作人员服务标牌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