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展党员基本程序(转载于机关党委网页)
2012年6日20日
一、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
1.申请人提出入党书面申请;
2.经过支部审核考察,召开支部党员大会,讨论确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,同时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》;
3.支部联系党校,送入党申请人参加党校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;
4.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介绍人。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、品质、经历和工作表现,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,说明党员的条件、义务和权利,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;
5.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一次向党支部汇报思想认识和表现情况(书面汇报至少半年一次);
6.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;
7.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,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、召开群众座谈会征求意见;
8.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,讨论吸收入党积极分子成为预备党员的事宜。
介绍人在党员大会上宣读书面考察情况,并明确说明被考察人是否符合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。如通过,支部形成书面决议,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等有关材料,并报机关党委。
二、预备党员的审批和管理阶段
1.机关党委根据支部书面决议,审查相关材料;
2.机关党委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,要派人同他谈话,作进一步的了解,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;
3.机关党委召开委员会,举手表决是否吸收为预备党员。如通过,下文通知支部,并将相关材料完善后返回到支部;
4.支部择机召开党员大会宣布,并从支部会议通过为预备党员之当月起缴纳党费;
5.机关党委或支部组织预备党员举行入党宣誓仪式;
6.支部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,对其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;
7.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。预备党员的权利,除了没有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,也同正式党员一样。。
三、预备党员的转正阶段
1.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,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。党员的党龄,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;
2.预备党员每半年至少一次向党支部汇报思想认识和表现情况;
3.党支部每季度一次讨论预备党员教育考察情况;
3.一般在预备期满的前一个月,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;同时介绍人向党支部书面如实汇报被考察人一年来的情况,并明确说明是否同意其按期转正;
4.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,形成决议,并将相关材料报机关党委;
5. 机关党委召开委员会,举手表决是否同意其按期转正。如通过,下文通知支部;并整理党组织关系相关材料移送校档案馆保存;
6. 支部择机召开党员大会宣布。